共享單車的多方大戰還在如火如荼,連中央都已經按捺不住終于“出手”!今日上午,交通部對外發布了《關于鼓勵和規范互聯網租賃自行車發展的指導意見》,目前還是“征求意見稿”,正在進行為期兩周的公開征求意見,不出意外的話,《指導意見》中的要求可能會在征求期后正式施行。
那么就來帶大家看一看,交通部的《指導意見》都主要有哪些“意見”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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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科學定位,鼓勵發展
首先,交通部對共享單車的主體態度是鼓勵和支持的,《指導意見》中寫道:“互聯網租賃自行車(即“共享單車”)是分時租賃營運非機動車,是移動互聯網和租賃自行車融合發展的新型服務模式,是城市綠色交通系統的組成部分,是方便公眾短距離出行和公共交通接駁換乘的重要方式。”
《指導意見》告訴我們,城市人民政府是管理共享單車的責任主體,提出“服務為本、改革創新、規范有序、屬地管理、多方共治”的基本原則,鼓勵發展。但《指導意見》還指出:不鼓勵發展互聯網租賃電動自行車。所以,期待共享電動車的朋友們還是洗洗睡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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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序投放,合理布局
針對車輛投放問題,《指導意見》要求政府根據各自城市的特點和公眾需求,研究建立車輛投放機制,引導運營企業合理有序投放車輛。也就是說,在哪兒投放,投放多少車,這事兒要政府定計劃了,企業要按政府的計劃辦事。
關于亂停亂放問題,《指導意見》要求政府合理布局和規劃停車設施,規范停車點位設置,對不適宜停放的區域和路段可制定負面清單實行禁停管理。也就是說,停放位置和禁停位置,也要由政府規劃和設定。
3
要求實名制,鼓勵免押金
政府責任重大,企業要做的也不少。《指導意見》要求運營企業加強線上線下服務,配備線下服務團隊加強車輛調度、停放和維護管理。同時要求實行用戶實名制注冊使用,禁止向12歲以下的兒童提供服務,同時要為用戶購買人身意外傷害險和第三者責任險等,并要求推廣運用電子圍欄等技術。
此外,《指導意見》鼓勵共享單車企業采用“免押金”方式提供租賃服務。企業收取的押金、預付金等,要“專款專用,接受監管”,還要求“即租即押、即還即退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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加強信用管理
《指導意見》要求企業和政府引導用戶安全文明用車,加強信用管理。建立企業和用戶信用數據庫,對企業和用戶不文明行為和違法違規行為記入信用記錄,對建立守信激勵和失信懲戒機制。看來以后騎車真的要注意了,違法違規是要記入信用記錄的。
永安行無樁共享單車自面世以來,在行業內首推“免押金”租車服務,用戶芝麻信用分達到指定標準即可免押金租車;永安行app一直實行用戶實名制注冊,以此作為免押金租車的基本要求。
為解決城市管理和廣大用戶的迫切需求,永安行在3月初便全球首推共享單車2.0即“有站無樁”式的永安棧,設立共享單車固定投放和停放站點,通過永安棧規范停車并進行有序管理,解決高峰期租車難問題,打造1-3公里范圍內最可靠的出行方式。
本文來源于:今日頭條